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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本縣106年「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學校層級計畫初審結果,請各校務必於105年10月21日前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感謝您!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9 月 19 日府教課字第 1050176966 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各校申請案業經本府教育處初審,初審結果詳如附件。
三、未依期限上傳電子檔案及紙本者,將由本府依初審核定經費逕予酌刪。
四、初審意見為「修正後通過」之申請案,請學校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案相關文件,並於 105 年 10 月 21 日前將紙本(須核章) 1 份免備文寄達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並將電子檔上傳至「花蓮縣 106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網站」,以利資料彙整。
*上傳修正版後請刪除原始送審舊檔。
*建議可提早上傳電子檔後連絡承辦人先行檢視,再於期限內送紙本。
請依網站分類上傳計畫電子檔,電子檔檔名附加” _修正版”如下:
1.教師學習社群:.花蓮縣 106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教師學習社群計畫_修正版。
2.學校本位:花蓮縣 106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本位計畫_修正版。
3.策略聯盟:花蓮縣 106 年精進教學_○○國中小_策略聯盟計畫_修正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力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2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10-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21 11:45:00
點閱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