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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05-1學產基金】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請各校依說明與附件填寫相關資料,懇請各校文書務必轉達承辦人配合辦理,謝謝。

1.原住民清寒助學金與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只能擇一申請,請各校承辦教師務必留意。
2.本學期重要修正:
( 1 )學業成績取消 60 分的限制。
( 2 )為配合低收入戶證明免檢附政策,學校端可用申請教育部或國教署之低收入學雜費減免清冊影本取代,如影本清冊無該學生資料,再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 本次申請作業截止日期為 10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另學產基金系統資料亦務必於 10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前上網填報,以利全國承辦學校(僑泰高中)查核。
4. 若有任何疑問,請與中原國小教務主任劉雅瑜聯繫,聯絡電話: 8333547 分機 101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10-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10-17 08:55: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