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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重要】請各公、私立國中小於105年9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填報10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結果及補救教學成效調查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68483 號函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9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檢視所轄國民中小學學生之評量結果,作為其教育政策制訂及推動之參據,並於每學年結束後二個月內連同補救教學實施成效報教育部備查」,爰請於 10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以前逕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國中填報序號: 1549 ,國小填報序號: 1550】

三、請學校分別上傳「未核章 Excel 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電子檔」。

四、調查表設有密碼保護,如調查表出現【您嘗試變更的儲存格有密碼保護】訊息,請輸入密碼:【1111】即可輸入資料。

五、請國小一、二年級如果『生活領域』不及格,請將不及格人數填入『社會領域不及格人數』之欄位內。

六、 B 欄之「0 個學習領域不及格人數」代表該年級各領域皆及格之人數,請務必填寫清楚。例如: 6 年級總人數為 10 人,該年級僅 1 個領域不及格人數為 2 人,則 0 個領域不及格人數應填 8 人

七、 B 欄之 0~7 個學習領域不及格人數相加必須等於該年級總人數。

八、 B 欄之不及格領域數相加必須等於 A 欄各領域不及格人數。例如: 6 年級 B 欄位填 2 個學習領域不及格人數為 2 人、 3 個領域不及格人數為 1 人,則 A 欄位各領域不及格人數總和應為 2*2+3*1=7 人。

九、本案填報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林峰永先生, 8462860 分機 565 。

十、各校填報狀況如下:
國中部分:
1.化仁國中:八年級總人數與 0~7 個領域不及格人數(B 欄位)不合;九年級不及格領域人數(A 欄位)與不及格人數(B 欄位)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科
發布者: 林峰永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6-09-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9-10 14:27:00
點閱數: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