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初賽收件相關事項詳如說明
( 1 ) 105 學年度全國美術比賽花蓮縣初賽收件日期為 10 月 3 日(星期一)起 至 10 月 5 日(星期三)止,收件時間為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3 : 30~4 : 00 。
(2) 請隨同比賽作品並下載附件,檢附及 親送或寄達:中原國民小學(花蓮市中原路 531 號)教務處 藝才組余欣穎老師收, 03-8333547#114 。請各校把握送件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 3 )請以「校」為單位送件。以個人或畫室名義送件者恕不受理。
( 4 )各件參賽作品的報名表請黏貼齊全,報名表資料請務必以正楷字詳細確實填寫,指導老師欄位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若無指導老師請填「無」。
(5) 各校參加比賽之組別及類別請參閱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要點辦理。
(6) 初賽入選前 6 名作品,國中、小各組設計類和高中職各類作品由本府公告向中原國民小學取回裱裝處理,於 10/25 前交回至中原國民小學,再集中打包參加決賽。
(7) 縣初賽未得獎作品(含佳作)退件,預計於 11 月 9 日、 10 日至中原國小領回,逾期未領回作品由本府逕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