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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16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05010897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6 日臺教文(五)字第 1050108974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電話: 02-77366712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8-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8-16 13:36:00
點閱數: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