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更正轉知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5年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高爾夫運動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5 年 7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50021276 號函及 105 年 7 月 20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50021488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 SH150 方案,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多元運動選擇,並扎根我國高爾夫運動,辦理本計畫。
三、本案申請資格及期限如下:
(一)申請資格:縣(市)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申請期限:請於 105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函送本府教育處體健科(計畫書及附件請以電子檔送件,並另寄至 jj721054@ms9.hinet.net 林嘉鎮輔導員收),俾利彙送體育署,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