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審查】☆●☆本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委員審查期程因故延長至7月12日,各校自行上網檢視初審結果順延為7月13日(星期三)至7月15日(星期五)止。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6 月 22 日府教課字第 1050116976 號函暨「花蓮縣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自 105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三)至 7 月 15 日(星期五)止,自行上網檢視初審結果。
三、複審:
1、學校課程計畫項目初審結果為「未上傳」、「請重傳」或「修正後上傳」者,請務必於 105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前重新上傳或依審查意見修正課程計畫表件後上傳送審。
2、各校課程計畫審查結果於 10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前處務公告並函文通知學校。
3、未能於 10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一)前完成課程計畫審查作業學校,將請該校主任攜課程計畫電子檔及紙本資料集中審查及修改(時間及地點由教育處另行公告)。
四、 105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表件請由處務公告編號【4215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