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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計畫】有關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初階實體研習第1場次及第2場次案,請欲參加教師(需已完成線上研習課程)即日起至教專網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
1、時間: 105 年 7 月 21 日至 22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 40 分。
2、地點:明義國小圖書館。
(二)第二場次:
1、時間: 105 年 8 月 16 日至 17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 40 分。
2、地點:玉里國小。

三、參加對象:以辦理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的參與教師為主要對象。

四、參與研習教師須先至(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完成 6 小時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課程(學習 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並通過線上測驗者,方能報名本研習。

五、報名方式:
(一)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研習活動-人才培育-評鑑人才-評鑑人員初階課程-花蓮縣 105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明義國小場次)或(玉里國小場次)。
(二)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首頁下方縣市政府最新消息-【公告】花蓮縣 105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明義國小場次)或(玉里國小場次)。

六、各場次研習參與人數以 45 人為上限,額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七、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八、注意事項:
(一)每天簽到及簽退,上課 15 分鐘後,即撤回簽到單。
(二)每門課缺 20 分鐘(含外出接電話、遲到…等),則該門課需全時補課。
(三)應教育部要求,須按時點名,以貫徹並落實本專業研習認證之初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7-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7-07 09:58:00
點閱數: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