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檢送本府補助「104學年第2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核定表1份。
【公告】105.6.17
★ 發文字號: 105.06.20 府教體字第 1050115020 號函(應該 105.06.20 才公文交換)
會計子目: CF5024
已寄送收據之學校,請至出納 收據留存聯 補填 核定之公文字號
一、審核原則:下列項目不予補助
1.縣外畢業旅行(超過 1 天者)
2.音樂、舞蹈、體育等比賽
3.露營
4.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二、各校實支金額低於核定表時,可逕開立實支金額之收據(免來電更正)。
光復國中不足、北昌國小補申請,尚在簽核中。
★ 體健科承辦人 梁 月 卿 電話: 8462860-371 E-mail : lyc0618@gmail.com
傳真: 846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