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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行政院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行政院業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以院臺法字第1050164749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69621 號函辦理。

二、相關說明與分級品項請參考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賴宜玟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6-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6-16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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