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專計畫】檢送10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初階評鑑人員認證相關資料1份,請彙整欲申請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相關資料,於105年6月1日(星期三)前逕送花蓮市明義國小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5 月 9 日府教課字第 1050086544 號函辦理。
二、請彙整貴校欲申請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相關資料,於 10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三)前逕送花蓮市明義國小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三、審查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學校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核發名單彙整表。
(二)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審查教師認證資料之會議紀錄影本。
(三)完成初階研習資料( 1.完成線上研習證明影本。 2.完成初階實體研習證明影本)。
(四)實作認證教師評鑑歷程文件(請依序排列):
1、校本規準表。
2、自評表。
3、正式教學觀察資料:
(1)教學簡案或大綱。
(2)觀察前會談。
(3)教學觀察表。
(4)回饋會談。
4、綜合報告表。
5、專業成長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