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4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公布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5 條及第 17 條規定暨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 日臺教文(三)字第 1050058048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 104 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將依查核作業要點時程規劃於 105 年 4 月 30 日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公告(網址:
http://studyabroadinfo.moe.gov.tw/default.aspx ,點選「海外留
遊學業者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