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0426新增重要提醒0428再置頂提醒】有關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事宜,請各校務必於5月2日前完成相關表件繳交(非郵戳為憑),詳如說明。
一、「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原則」及其附表已於 4 月 15 日函發各校,先予說明。
二、請各校於 5 月 2 日前依本原則填妥「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調查表」並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後,免備文將正本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非郵戳為憑)。
三、身心障礙學生若有特殊情形需申請特殊加權計分,再請填妥「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教師人力彈性調整身心障礙學生【特殊加權計分】評估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證明資料,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無則免填)。
四、請各校務必掌握繳交時程,若使用郵寄請提早寄出,若因逾時繳交影響人力調整結果,責任請各校自負。
五、轉銜新生採計時,若安置型態為「普通班(若有特教需求須重新提報並進行轉介前介入)」,則不列入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