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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教專計畫】申請105學年度教專計畫學校,請於105年3月25日完成提交程序,另於3月31日前完成進階輔導教師及教學輔導教師推薦程序,請查照。

一、依據 104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辦理。

二、配合縣市初審及後續修改,請申請 105 學年度教專計畫學校於 105 年 3 月 25 日完成提交程序。

三、請欲推薦進階評鑑人員及教學輔導教師學校於 10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推薦程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3-2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24 16:21:00
點閱數: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