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第二次公告-有關105年第1次國民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經費申請,請要申請的學校儘速於3/24日(星期四)中午前將經費概算表(核章)提交至本處。
原公告編號:40873 及 40877
一、未送件的學校:國風國中 自強國中 新城國中 化仁國中
平和國中 壽豐國中 萬榮國中 瑞穗國中 三民國中
南平中學 明禮國小 月眉國小 瑞穗國小
港口國小 春日國小 東竹國小 大興國小
東里國小 明里國小 富世國小 銅門國小 馬遠國小
崙山國小 卓楓國小
二、經費概算表請以核定金額為總額編製,有申請外聘教練及救生員鐘點費的學校,請務必填勞健保費用,若該教練及救生員已有投保,請在勞健保欄位備註即可(請務必註明),不必重複投保。
三、 3/24 日中午前未送達教育處的學校,請第二次再申請游泳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