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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05學年度花蓮縣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場地及注意事項。

一、因測驗需畫卡,請全體學生務必記得攜帶「入場證」及「2B 鉛筆」。
二、學生入場時僅能攜帶入場證、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軟墊及飲用水,其餘物品皆需放置於考場外走廊,或交由家長代為保管。
三、考試當天 8 時 20 分至 8 時 30 分開放考生察看考場。
四、入場時間為早上 8 時 40 分,請各位學生提早到校預備,測驗正式開始後(8 時 50 分)即不得入場。
五、本校現正進行校舍改建工程,校內無法提供停車位,且周邊停車不易,建議預留停車時間。
六、餘請參閱「入場證-試場規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雅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3-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18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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