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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尚未繳交「105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5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詳閱105年1月4日處務公告編號:39851)等資料的各國中小,於105年3月22日前免備文送(寄)至以本處終教科。

一、依據本府執行第 12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5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請本府各級國中小學均要填寫「105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5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等資料,上述資料請檢視 104 年 1 月至 104 年 12 月學校執行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並確實針對評鑑內容詳實記載,請務必詳填各評鑑指標項目填報資料,綜合報告表及教育評鑑表等相關佐證資料(佐證資料不必檢附,請以電子檔呈現即可),請以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內。
三、上述資料攸關貴校作為考評 105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執行工作之依據,請本縣各級中小學務必 105 年 3 月 22 日下班前將「105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4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等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勿裝訂或膠裝,請用燕尾夾或夾子區分五份)及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免備文送(寄)至以本處終教科,以利本處進行辦理 105 年度全縣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評鑑工作。
四、本府辦理 105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複評將於 105 年 4 月至 105 年 5 月,參加複評學校之時程另行公告。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6-03-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17 11:25:00
點閱數: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