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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2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相關文件下載

有關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就學補助注意事項,請依說明項配合辦理。
一、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以下簡稱弱勢加額補助)作業之表單業公告於幼生系統,請貴園應於確認家長申請意願後始得協助其查調補助資格。
二、免學費計畫補助項目包含「免學費補助」及「弱勢加額補助」二項,採分別造冊及審核之方式辦理,旨揭計畫之補助申請期限至本(105)年 4 月 15 日止。
三、家長申請各項補助時,均應檢附當學期就讀幼兒園之繳費收據影本 1 份(須包含學費、雜費及各項代辦費,並註記與正本相符),其中,收據所列學費一項,請貴園詳實註記補助單位。
四、各園送審資料請依申請作業檢核表順序排放,順序不符者逕予退件且不接受補件
請於
4 月 8 日(星期五)10 : 00~12 : 00 、 14 : 00~16 : 00
4 月 15 日(星期五)10 : 00~12 : 00 、 14 : 00~16 : 00
統一送件至本府教育處。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彭翠蓮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3-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05 12:23: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