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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_課後照顧】104學年度第2學期兒童課後照顧審查會訂於105年3月3日(星期四)及3月4日(星期五)辦理,審查方式採現場審查,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5 年 2 月 16 日府教課字第 1050029694 號函辦理。

二、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南區: 105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瑞穗國小)。
(二)北區: 105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 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教育處第二會議室)。

三、注意事項:

(一)現場提供印表機、電源,各申請學校請務必自備校長、主任、承辦人等相關人員職章、筆電、延長線等,以免資料有誤需車程往返。

(二)第一類學生為低收入戶子女,需檢附有效期限內之鄉鎮市公所證明,請注意有效期限需為 105 年 1 月~105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第四類學生為特殊情況學生需檢附學校證明或村里長開立之證明文件),需繳交正本,一式一份(附件二)。

(四)申請補助學校請務必備妥以下文件與電子檔親至現場辦理。
1、參加學生名單(附件一)
2、情況特殊學生參加證明文件(附件二)。【相關證明文件請統一以 A4 紙大小檢附】
3、經費申請表(附件五)
4、弱勢學生參加費用調查表(附件六)
5、課後照顧服務情形調查表(一)(附件七)
6、課後照顧服務情形調查表(二)(附件八)
7、課後照顧服務情形調查表(三)(附件九)
8、附件二及附件六至附件九需經學校主管核章。

四、申請補助學校請務必派員至現場參加審查,參加人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3-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03 12:42:00
點閱數: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