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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5年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專業團隊代表(如附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1.105 年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專業團隊代表(如附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2.評估時請特教承辦人(相關教師)及申請輔具學生到場評估。
3.若學校無法配合公告之複評時間,請於 2/26 前電洽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更改,謝謝!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楊淑如
連絡電話: 03-8547145
傳真號碼: 03-8549482
公告時間: 2016-02-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2-26 08:21:00
點閱數: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