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辦理104年資本門經費保留,請以下學校盡速將相關資料送本處設施科憑辦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申請保留案件審核作業規定」辦理。
二、請以下學校於本週五(105 年 1 月 8)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處設施科:
1.鳳林國中:工程契約書、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書(如採總包價法,請附廠商計價明細,格式自訂)、保險單、空污費申報表。
2.自強國中: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書(如採總包價法,請附廠商計價明細,格式自訂)、空污費申報表。
3.太平國小:工程契約書、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書(如採總包價法,請附廠商計價明細,格式自訂)、保險單、空污費申報表。
4.明廉國小:工程契約書、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書(如採總包價法,請附廠商計價明細,格式自訂)、保險單、空污費申報表、採購中心作業費收據影本。
5.三民國中:委託設計監造計價明細、空污費申報表、採購中心作業費收據影本。
6.秀林國中:委託設計監造契約書(如採總包價法,請附廠商計價明細,格式自訂)、空污費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