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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國中小] 有關申請「10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1案,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105年1月7日(星期四)前將本案計畫書一式3份逕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紙本送達為憑),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要點辦理。

二、受補助學校應積極辦理本專案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於下(105)學年度結合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運作進行訪視,以了解各校運用外籍英語教師之成效,本案計說明如下:
(一)為使外師資源讓更多學校共享,本縣外師採主、共聘制度為原則,節數規範以國中每週不超過 22 節、國小每週不超過 24 節為原則,每共聘一校減課一節。
(二)因主共聘學校教材不一,為減輕外師備課負擔,請搭配教科書內容,設計主共聘學校共同之課程主題(課外延伸內容亦可),並列出兩校共同之英語課程規劃及暫訂協同教師名單。

三、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旨揭日期前將資料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逾期不候(電子檔另寄至 t8462860@gmail.com)。

四、另訂於 10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10 分假「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辦理旨揭計畫審查會議,請各申請學校之校長或教務(導)主任出席報告計畫(5 分鐘 PPT),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所需代課鐘點費及差旅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檢附「105 學年度引進外籍英語教師計畫撰擬補充說明」供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6-01-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1-05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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