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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活動成果及核銷事宜,請尚未結報學校於12/31(四)完成結報,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7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129456 號函(諒達)辦理。
二、各校辦理高關懷班之課程,需每週安排法治教育及反毒教育融入相關課程至少 1 小時,並於期末將辦理成果寄送本府教育處反毒業務承辦人。
三、本案計畫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支用於加班費、獎金(禮券)等,其餘支用項目並應確實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
四、本項經費請於本( 104 )年 12 月 15 日前,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活動成果冊(含光碟) 1 份,送本府辦理核銷事宜,如有結餘款,請透過「繳款書」作業繳回。
五、活動成果範例如附件,請參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張炳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2-11 08:35:00
點閱數: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