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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請查照。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4 年 11 月 20 日府教中字第 1040305411 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賴宜玟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1-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23 10:08:00
點閱數: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