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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稽催】尚有多所學校未填報104年下半年(1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兩公約宣導之辦理成果,請於11/20(五)下班前至校務系統(ID:1100)填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120139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填報 104 年度下半年(104 年 7 月 1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所辦理與兩公約之相關活動。
三、請參閱兩公約與教育機關有關條文,可填寫貴校實施有關人權教育、法治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家庭婚姻教育、親職教育、健康促進教育、公民素養教育等各項活動,契合兩公約條文內容所舉辦之活動。
四、有關填報宣導方式分為以下 8 類,簡述如下:
(一)說明會或講習:舉辦宣導座談會、專題演講、工作坊、小組論壇、融入課程。
(二)口頭宣導:利用適當會議、場合口頭報告方式宣導等。
(三)媒體宣導:透過廣播、網頁公告、播放影片宣導。
(四)文字宣導:學校朝(週)會、相關刊物、公佈欄、校務會議或導師會議。
(五)電子化宣導:透過刊登學校網頁、跑馬燈等方式宣導。
(六)有獎徵答:透過有獎徵答、猜謎、提問搶答、遊戲問答等方式宣導。
(七)讀書會:透過人權相關書籍閱讀,進行分享與討論的活動方式
(八)其他:不屬於上述 7 種方式者,如:數位學習、參加講習、展覽戲劇表演、漫畫比賽、印製宣導品或出版相關刊物、兩公約知識大會考。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張炳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20 15:00:00
點閱數: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