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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為有效防治登革熱病媒蚊孳生,請貴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4 年 10 月 30 日環署毒字第 1040090001 號辦理。
二、為避免病媒蚊孳生,請務必每週至少執行一次校園環境孳生源檢查,主動清除積水器物,澈底做到「巡、倒、清、刷」,亦即「巡視」校園環境積水容器,將積水「倒在地
面上(不可倒入水溝)」,不要的器物予以分類「清除」,減少容器,留下的器物也要「刷洗容器內不邊緣」去除斑蚊蟲卵,妥善收拾或予以倒置。
三、對於無法清除的孳生源如窪地、孔洞、水溝及積水處,可採投藥方式防治蚊子幼蟲孑孓生長。目前本署核准登記可用於防治孑孓之一般環境用藥如附或逕至環保署全球資訊網站「環境用藥許可證照及標示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 查詢,請貴校視防疫需求,逕向環境用藥廠商購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11-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02 09:05:00
點閱數: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