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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公告】花蓮縣104年度幼教研習子計畫~兒童健康與照護(八)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19578 號函辦 理。
二、目的:
(一) 強化教保人員專業知能及教學能力,以積極維護幼兒受教品質。
(二)透過實務演練輔以小組實作,解說安全教育的規劃流程及執行策略,增強教保人員類化專業知能。
(三)增進教保人員幼兒教育及照顧知能,有效提昇幼兒安全並減少意外事件之發生。
三、研習主題:兒童健康與照護(基礎救命術訓練、安全教育)
四、研習屬性: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西林國小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教保資源中心
五、參加人員:每場次 40 人(含講師、工作人員及學員)
參加對象:(一)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幼兒園之負責人、校長、教保服務人員及依法配置之相關人員
(二)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依法配置之服務人員
六、研習日期: 104 年 10 月 17 日、 10 月 18 日(星期六、日)
研習地點:花蓮縣西林國小
七、研習內容:如附件(一)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 月 16 日止
九、報名方式: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逕自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http://inservice.edu.tw
十、完成報名者請準時與會,如因故不能參加,請於研習日前三天電洽承辦學校取消報名,未依規定者,本年度不得再參與其他場次安全與急救訓練。
十一、參加研習教保服務人員以公假登記,不另支代課鐘點費,且本研習為自由報名參加,非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補休。
十二、全程參與者依本縣 96 年 5 年 8 日發布之「花蓮縣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要點」辦理,由承辦學校核發 12 小時研習證明。
十三、本計畫經函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如須修正內容、課程或經費調整時亦同。
註: 1.課表於附件檔案中。 2.參加研習者請攜帶 35 元。 3.一吋照片兩張(製證照用)。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彭翠蓮
連絡電話: 8462860#267
公告時間: 2015-10-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0-13 09:34:00
點閱數: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