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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急件】尚有56所學校未填報新校務系統ID:1072填報,自我檢核「服裝儀容規定」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及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請於下午四時前填報完畢,屆時公布學校提醒。

一、為因應 104 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請學校自我檢核學校「服裝儀容規定」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及第 21 點規定。
二、請針對以下 4 個項目做檢核並至新校務系統填報 ID1072 ;
若符合項目,請填「符合」,若不符合項目,請填「不符合」,
攸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請務必妥慎填答。
(一)「服裝儀容規定」未因性別而限制學生服裝穿著。
(二)「服裝儀容規定」未限制學生髮式,以符合性別印象。
(三)「服裝儀容規定」無制定對單一性別服裝顏色有性別刻版印象之規定。
(四)「服裝儀容規定」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21 點規定,辦理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全校性問卷調查等循民主程序之方式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張炳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10-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0-12 14:12:00
點閱數: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