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飽護計畫」9月份用餐數填報期限至10月8日止,請9月有用餐情形的學校於期限內完成填報,無則免填。
一、本案採實支實銷,如學生家庭有急難情形發生(詳計畫說明)即可經教師評估後至愛心店家填寫清冊並用餐,每月由學校先行墊付款項給商家,俟本期執行完後(因應及配合社會處年度關帳,預計執行至 11 月 30 日)再報府辦理撥款核銷事宜。
二、各校應設單一窗口彙整用餐人數,並每月至新校務系統填報,未於期限內填報,本府得不予以補助。
三、各校愛心商家經彙整後,發現部分鄰近學區學校之愛心商家一樣,請各校承辦人發放用餐清冊給店家時應註明學校名稱,避免用餐學生無法追蹤用餐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