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地點更動通知】輔導諮商中心104學年度上學期北一區(新城、秀林)國中小兼輔教師輔導知能團體計畫
說 明:
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教育部 102 年 9 月 27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20135432B 號令)。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日期:每個月一次( 104 年 10/7 、 11/4 、 12/9 、 105 年 1/6 )週三下午,每次二小時( 14:30~16:30 )共四次,總計 8 小時。
(二)參與對象:北一區(新城鄉、秀林鄉)國中小兼輔教師為主,班級導師或認輔教師為輔。簽核准允參與之教師得以公假前往參與;研習時數依實際參與情況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三)辦理地點:更改為----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