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作業,自即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040048272 號函辦理。
二、本助學金採紙本資料審核暨網路申報作業,申報網址為:
http://apc.
ntcu.edu.tw/,各校承辦人首次上網登錄帳號與密碼預設為學校代碼。
三、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務請轉知﹙如附件 1﹚學生及家長
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
受助學童個人權益。
四、學校於蒐集學生及學生家長個人資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取得
家長同意書﹙如附件 2﹚後留校備查。
五、本助學金無名額限制,惟不得與教育部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重複領取。
六、申請學生應提供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影本 1 份,
申請書﹙如附件 3﹚一份,請學生本人、家長、學校業務承辦人於申請書
上簽章後依年級序將申請學生資料逐筆輸入申辦網站。
七、家戶成員失聯與其他特殊狀況者,請學校開立特殊狀況證明書﹙如附件 4﹚。
八、申請學生之父母親為外籍配偶時,請檢附居留證或外國護照影本 1 份,並於
父或母親身分證欄位輸入居留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九、網路申報( 104 年 9 月 30 日 24 時關閉)完成後,將申請書正本 1 份、戶籍資料
影本 1 份依年級序排列,切勿裝訂,不必檢附成績證明,逕寄(送)至本縣萬
榮鄉見晴國小收,請於本年 9 月 30 日前送達,逾期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