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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調查※104年度國小主任儲訓期間所需代課費。

1.請依調查表查填並核章後,依限於 9 月 24 日(星期四)中午前傳真回學管科(8462776)彙辦。
2.校長推薦者,如於 104 學年度受聘擔任主任,由原校檢具行政職務核備名冊、儲訓期間應付實際代課鐘點費憑證影本等,報府審核符實後,全額補助儲訓期間代課鐘點費【將另外統一發文通知學校】;自行申請者,本府不予補助,須由參訓人員自行支付。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9-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22 14:38:00
點閱數: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