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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正式演練時需進行拍照留存及錄製實況3至5分鐘。

正式演練階段(各級學校及幼兒園):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或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全國各縣市轄屬國民中小學應配合強震即時警報發布地震訊息)。

(二)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實施 1 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蹲下、掩護、穩住 3 個要領),並進行拍照留存。

(三) 1 分鐘後由師長引導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並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

(四)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錄製正式演練實況 3 至 5 分鐘。

(五)學校得邀請當地媒體、民間團體與學生家長共同參與。

(六)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應於正式演練結束後 3 天內,至本部校安中心登錄參演人數,俾利本部掌握演練整體成效,並於 104 年 10 月 21 日前至內政部臺灣 COME(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上傳演練實況影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教育處#306【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9-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21 08:08: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