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請承辦「點亮眼疾兒童視界-公益護眼行動」之中心學校,於9月25日前至線上填報上傳相關資料。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9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1040179371 號函辦理。
二、線上填報代號為 1008 ,請各校(除花蓮市、吉安及新城鄉學校類型為「一般」之學校),依健檢區域校群,逕行推舉中心學校,協助辦理視力不良學生複檢及清寒學生免費配鏡事宜,以維護學生健康。
三、前揭視力不良係指國教署頒訂之定義為主。
四、請中心學校於填報後至電體健科承辦人(8462860*355 呂蘭英),優先安排計畫執行時間,期程將於統計後公告。
五、屆時補助協助接送之校車油料費,請各校盡量協助。
六、為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倘花蓮市、吉安及新城鄉學校類型為「一般」但有確實需求之學校,請逕行與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東區視力保健中心專案計畫研究助理莊宜庭小姐聯絡(03-8241379)。
七、如標題所示,請「中心學校」至線上填報上傳資料即可,請案內學校依健檢區域討論推派中心學校(非指健檢提供場地學校即為中心學校),並由中心學校指定或分配相關工作,共同協助視力不良學童複檢及清寒學生免費配鏡事宜,再次感謝各校的付出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