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稽催】請未依規定按時繳交「103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檢核表」之學校於本(104)年9月15日前儘速繳交,謝謝!(已更新)
一、已依本府 104 年 6 月 30 日府教特字第 1040125084 號函諒達。
二、未繳交學校:太昌國小、北埔國小、壽豐國小、豐裡國小、水璉國小、平和國小、大榮國小、長橋國小、太巴塱國小、西富國小、瑞穗國小、瑞美國小、奇美國小、新社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高寮國小、東里國小、景美國小、文蘭國小、西寶國小、見晴國小、明利國小、卓楓國小、中原國小、國風國中、南平中學、三民國中、富里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