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公告】有關103學年度游泳與自救能力上傳作業,請尚未填報知學校務必於時7月31日前上網填報資料,謝謝配合。
一、本案業於 104 年 4 月 24 日府教體字第 1040077100 號函暨 103 年 9 月 10 日府教體字第 1030166575 號函諒達。
二、本案攸關本縣統合視導成績及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辦理績效(未達績效需繳回體育署補助本縣辦理游泳教學經費),敬請各校配合辦理。
三、請尚未至填報及資料登錄未完成之學校,於期限前上網填報,逾期系統將關閉並無法補登資料,請務必配合。
【游泳與自救能力資料上傳期限: 104 年於 7 月 31 日】
註:
1.請填報「無游泳教學」或「未登錄」之學校,請再確認資料是否填報有誤,並請更正。
2.如學校 103 學年度實施游泳檢測時未測驗成績,請於'成績'欄位填 0 ,以利系統讀取資料(若成績欄位或是有任一欄位未填寫呈現空白,系統將無法讀取資料,而造成資料上傳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