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申請】104年下半年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有需要之學校請於8月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與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聯絡。
一、依據公益信託慶寶社會福利基金諮詢委員會 104 年 7 月 15 日(104)慶寶公益諮字第 004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
就讀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公私立高中職等學校,其學生家庭有下列情形者:
A 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
B 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其實際收入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C 家中成員重病或住院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D 家庭突遭變故至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E 其他經校方實際了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三、補助項目:
A 學雜費(不含代辦費,中低及低收入戶以領取政府補助者或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申請就學貸款者,亦不得申請此項)
B 書籍費(僅限教科書)
C 制服費(限新入學學生申請)
D 文具費(限就學必須使用之文具)
E 營養午餐費(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F 早餐費
G 交通費或住宿費(擇一申請)
三、若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黃淑芳(聯絡電話: 03-846286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