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請依說明補件
一、依據 104 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辦理。
二請以下學校於 104 年 7 月 22 日前補正所需資料:
萬榮國中: 1.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2.國教署補助經費申請表正本
大興國小: 1.土地產權證明 2.建築物使用執照
富源國中: 1.國教署補助計畫經費申請表正本
豐濱國中: 1.土地產權證明
西富國小: 1.土地產權證明 2.國教署補助計畫經費申請表正本
舞鶴國小: 1.土地產權證明
東里國中: 1.土地產權證明
靜浦國小: 1.土地產權證明
學田國小: 1.土地產權證明 2.建築物使用執照
三、土地產權證明、建築物使用執照請傳真至 8462782
國教署補助計畫經費申請表請下載附件檔案填寫核章後逕寄(送)教育設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