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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委請以下國中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A級」加強培訓班及「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初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請查照。

一.辦理學校
1.「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A 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
執行學校:國風國中、自強國中。


2.「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初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
執行學校:壽豐國中、鳳林國中。

二:報名方式
1.以上學校請於近期內完成校內學生參與人數調查,若有剩餘名額請開放給其他國中申請。
2.若欲參與該研習,請先洽承辦人。(詳見計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吳伯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6-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23 10:06:00
點閱數: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