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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4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改善補助經費案,請依說明辦理。

一、旨揭補助經費業已於 104 年 6 月 3 日府教設字第 1040106381 號函諒達。
二、有關說明四,請核定補助經費 10 萬元以下學校,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憑辦撥款事宜;核定經費 10 萬元以上學校,請依採購法辦理招標並決標後,再行惠送簡易契約書及相關資料憑辦,免受期限之限制,惟仍請盡速辦理採購程序,俾完成撥款及執行旨揭計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逢益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6-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05 09:27:00
點閱數: 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