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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各校申請計畫經費核定一覽表,請申請計畫學校配合辦理。謝謝!!

一、為提升旨揭計畫經費執行率,請各校依核定金額調整計畫內容,核章後逕寄本府承辦人(生命教育:羅珮甄,其餘計畫:鄭健民),並據以執行,本府將俟經費動支簽准後,另函通知各校辦理掣據事宜。

二、各校辦理高關懷班之課程,需每週安排法治教育及反毒教育融入相關課程至少 1 小時,並於期末將辦理成果寄送本府承辦人。

三、本案計畫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支用於加班費、獎金(禮券)等,其餘支用項目並應確實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鄭健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6-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02 16:20:00
點閱數: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