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104年申請改善照明設備案,本府優先補助條件如說明請詳閱,請本年度申請且符合條件學校5月25日前逕送【經費概算表】及【採光測量記錄】至體健科
一、有關 3 月 27 日各校線上填報申請之照明設備案目前已進入審查階段,因經費有限,本府優先補助條件如下:
1.經檢測照明度不足(含桌面及黑板照度)且目前為舊型照明設備者。
2.普通教室優先改善,其次為專科教室或其他。
3.改善項目以 T5 省電燈具為主。
二、請符合上述優先補助條件學校 5 月 25 日前逕送【經費概算表】及【最近一次採光測量記錄】至體健科承辦人,逾時不候。
三、經費概算表請詳列各教室(如普通教室、專科教室、圖書室...等)需改善項目及單價,俾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