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4年1-7月增置公立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2688經費)」款項業已請領並依各校實際需求核定(如附件),請於104年5月6日(星期三)前依核定數額免備文送達收款收據(會計子目CC4004),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4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42948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由「國民小學教育-中央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722 捐助私校及團體及 723 補助政府機關(構)」科目項下支應。請依旨揭核定數額請款,並於 104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前辦理核結:
(一)本學年度為達到員額編制比而聘用之編制內「代理教師」薪資(核定表欄位 A)雖以 2688 經費支用,惟為保障進用人員權益,已先行納入各校人事預算,尚無需請款。請依簡化流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
(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與兼、代課教師(核定表欄位 B)薪資,請依旨述辦理。請依簡化流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若有結餘則請以支出收回繳款書辦理繳回,繳款書影本併同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