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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速件※【環教輔導訪視-5月1日決定如期舉行】學校自行決定受訪人員 , 不一定需要校長參加 ,檢附修正後訪視當日所需之表件。


[永續校園執行紀錄表]及[評估量表]係訪視委員當日會詢問及了解的'問題'

故 受輔導訪視學校 請事先填妥'答案'

不需準備大量的紙本佐證資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教育處#306【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4-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4-30 15:45:00
點閱數: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