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重要訊息】104年度起「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教育師資須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相關訊息與學分抵免申請,請務必轉知 貴校教師,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2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14973 號函辦理。
二、實施對象: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及 6 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不含幼兒園教師及族語教學支援人員)
三、課程時數規定:
(一)專任教師:應修習至少 36 小時之「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包含 28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及 8 小時實體課程)
(二) 6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應修習至少 8 小時之「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包含 4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及 4 小時實體課程)
*線上課程預計 6 月上線,「專任教師」實體課程規劃於暑假辦理,「代理教師」實體課程規劃於寒假辦理。
四、學分抵免資格:若為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系所畢業,或修畢「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等兩科目各至少一學分者(相似科目另為列表如附件 3),可免修此 36 小時課程。(原訂須提出 10 年內成績單,已更新為不設年限)
五、申請抵免流程:
(一)申請時間: 104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3 月 31 日止。
(二)申請方式:檢附抵免課程表及成績單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於資料上註明
1.服務單位、 2.姓名、 3.聯絡方式(電子信箱、手機)、 4.抵免科目),掛號郵寄至「台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辦理課程抵免事宜。
六、旨揭課程相關訊息請逕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網站(
http://120.108.221.110/iecrc/)瀏覽查詢 ,或逕洽承辦人潘小姐 04-2218-3466 。
七、檢附「課程實施辦法」、「課程抵免申請流程」及「花蓮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