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填報公告】請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於104年3月17日(星期二)前至新版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填報完成「花蓮縣10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家庭教育整合調查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26641 號函辦理。
二、填報名詞說明:
(一)知能:是指 103.1-103.12 月間曾參加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之人數。
(二)資格:是指依據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遴聘及培訓辦法領有教育部核發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專任教師:依教師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所稱專任教師,係指各級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