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9208

提醒 【再次提醒】為加強諾羅病毒防治措施,請落實衛教宣導及疫情通報等作業,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請 查照。

一、案內訊息業以 104 年 3 月 11 日府教體字第 1040043267 號函公告周知(諒達)。
二、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冬季與初春是諾羅病毒及輪狀病毒好發的季節,且已造成多起群聚事件,請各校注意宣導事項如下:
(一)諾羅病毒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播,可能經由受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污染的水或食物、與病人密切接觸或吸入病人嘔吐物及排泄物所產生的飛沫而感染,請加強衛生教育宣導,包括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不生飲、生食,與他人共食使用公筷母匙,養成勤洗手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校園內應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並備有肥皂或洗手乳,以利維護個人衛生。
1、勤洗手,特別是在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之前。
2、澈底清洗水果和蔬菜。
3、澈底煮熟食物。
4、不需烹煮的食物應儘快吃完。
5、食物需要封上保鮮膜,以預防污染,吃剩的食物應放在溫度適中的冰箱中儲存。
6、被污染的食物或懷疑被污染的食物必須被丟棄。
7、為預防疾病傳染給其他人,尤其餐飲從業人員(廚工), 應於症狀解除至少 48 小時後才可上班。
(二)請師生及家長注意個人及飲食衛生,並加強學校餐飲從業人員衛生教育宣導,防範疫情發生。
(三)請學校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對於設有廚房者,應指定專人督導;外訂盒餐者,應派員或委託代表到廠了解供應食材來源、環境衛生與食品調理過程應符合衛生條件等措施,以減少病源傳播風險。
(四)如有腹瀉患者,其嘔吐物、排泄物及室內環境空間務必做好清潔消毒,可參考「腸胃道感染個案嘔吐物及排泄物污染場所之消毒方式與注意事項」(如附件 1 )。
三、本府已於 104 年 2 月 16 日處務公告(編號 34390)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修訂版 1 份(諒達),請貴校落實防疫與衛教宣導措施,另檢附「腸胃道感染個案嘔吐物及排泄物污染場所之消毒方式與注意事項」、「諾羅病毒腹瀉群聚相關機構與族群防治重點」(附件 2)、「諾羅病毒 (Norovirus)感染控制措施指引 」(附件 3)請併同參考,如有相關問題,可連絡當地衛生局、查詢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網站諾羅病毒專區或撥打國內免付費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 1922 洽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03-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2 18:42:00
點閱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