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辦理「104年度志願服務績效評鑑」,請各校提供101-103年度學校辦理相關志願服務活動新聞剪影資料,並104年03月19日(星期四)下班前傳送至指定電子信箱。
一、依據本府 104 年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志願服務績效評鑑指標辦理。
二、請各校提供 101-103 年度期間,相關志願服務單位(如:愛心媽媽隊、交通導護志工隊、圖書志工隊、學生志工隊、大專院校服務營隊等)辦理志願服務活動獲新聞媒體刊登之報章雜誌電子檔。
三、請各校使用附件檔案填寫相關新聞剪影,於 104 年 03 月 19 日(星期四)下班前傳送至 wjm16kimo@yahoo.com.tw 及 wjm620614@yahoo.com.tw 信箱,並繳交資料紙本資料一式二份以免備文送(寄)至本處終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