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課輔審查會】有關本縣課後學習輔導審查會一案,請 查照。
一、計畫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南區: 104 年 3 月 12 日(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瑞穗國小)。
(二)北區: 104 年 3 月 13 日(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教育處第二會議室)。
(三)現場提供印表機、電源,各申請學校務必自備校長、主任、會計及承辦人職章、筆電、延長線等,以免資料有誤需車程往返。
二、申請補助學校請務必備妥以下文件與電子檔親至現場辦理。
(一)課後學習輔導實施計畫
(二)課後學習輔導經費概算表(每校一張)(2/25 修正列印出現頁首的問題)
(三)課後學習輔導課程進度表(每班一張)(2/26 修正週次欄位)
(四)課後學習輔導授課總節數表(每校一張)
三、請依計畫、概算表、授課總節數表、課程進度表(每班按概算表順序排列)順序排列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