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申請由教育處與警察局辦理104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之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玉里鎮的國小及國中請於104年3月13日前提出申請。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
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及「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
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
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 104 年度辦理「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申請調查,參加此項活
動的學校不用負擔任何演講與獎品費用,歡迎本縣各國中小提出申請(列為本縣交通安
全教育評鑑考評項目),請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玉里鎮的國小及國中尚未申請的學校於 10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以免備文送(寄)至以本處終身教育科,請要申請的學校參考目前已有申請學校的日期,請不要於重複日期申請演講,以利調整各校申請日期。
四、各校申請宣導核定情形將以處務公告方式通知,意願調查表如附件檔案。